摘 要:在上市公司节造权买卖中,表决权委托基于操作单一且买卖成本低的优势,已成为常见买卖方式,但表决权委托自身拥有委托代理属性,而委托代理中的“肆意解除权”影响表决权委托的不变性,并且实际中表决权委托的滥用对上市公司现实节造人的认定及其节造权的不变形成严沉挑战,监管机构通过加强表决权委托信息披露尺度、将其纳入一致行动人领域的方式对其进行规造,以促使其回归合理合用领域。
关键词:上市公司节造权、表决权委陀注肆意解除权、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节造权买卖下表决权委托问题钻研.pdf
最近更新
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本网站支持IPv6接见
k1体育微信公家号
k1体育微信订阅号
扫一扫进入k1体育